规章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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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电暖管理办法

发布日期:2011-04-11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维修管理制度

    一、维修的项目

    包括所有房屋及相关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修理。

    二、维修的管理部门

    总务处是维修工作的具体管理部门。负责维修任务的安排和维修结果的检查验收。

    三、维修任务的承担部门

    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,具体的维修任务由总务处的水电班、后勤中心的维修部和学工处舍务科的维修班分别承担。学生公寓的日常维修任务由舍务科完成,其它房屋及相关设施及学生公寓较大维修项目由总务处负责落实。

    四、维修的操作

    维修的操作程序有两种情况:一是报修,二是检修。报修是相关部门和人员发现需要维修的情况时,报到总务处,由总务处安排实施。检修是总务处、后勤中心、水电班在经常性检查中发现的需要维修的项目,及时实施维修,结束后上报总务处。

    五、报修任务的承担

    室内清扫人员承担相关项目的报修任务,通过管理人员报送到相关部门。其他相关的人员均具有报修的责任和义务。

    六、维修的机制

    检修为主,报修为辅。

    七、维修费用的承担

    按原则由学院和住户分别承担。

    八、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解释。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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